第一部分风险预控管理(3个)风险管理程序1NLRK-A-I-1-11目的通过风险评估,全面辨识煤矿生产活动中的危险源,明确危险源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其后果,对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制定并实施本程序
2适用范围矿属各单位
1矿属各单位成立各自的风险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生产活动、服务中的危险源辨识、分级分类、检查监测
2驻矿安监处、体系办负责危险源辨识、分级分类方法的培训,在危险源辨识过程中给予相应指导
3矿井风险管理小组负责对危险源辨识及分级分类结果的审核
4对不同类型、级别的危险源,各单位必须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到相关的作业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各相关业务部门、安监处进行跟踪监管,使其始终处于有效控制之中
5体系办根据各单位职责合理划分井下责任区,明确危险源管理责任
6各业务部门和驻矿安监处必须熟悉本部门监管的所有危险源,负责对危险源的检查监测
7各业务部门和驻矿安监处在生产过程中负责督促各单位对危险源进行完善和补充
8安监处、体系办每年年初要组织各单位对危险源进行全面辨识、评价,负责危险源的增减和升降级管理
9各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员工岗位风险辨识计划,充分利用班前会组织当班人员进行本岗位风险辨识
4执行程序4
1准备工作4
1各级管理者要高度重视,在人员、时间、和其他资源上给予支持和保证
2成立矿井风险管理小组
成员应包括:矿领导、安监员、内审员、健康协调员、有关科室、区队的相关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班组长、工作经验丰富的不同工种的现场员工等
矿属各单位成立相应的风险管理小组
3风险管理小组成员必须具备下列素质:4
1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4
2熟悉各工种的所有工作任务及每项工作任务的作业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