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电系关于本科生申请去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为适应人才市场的需求变化和激烈竞争,为学生增加就业机会创造条件,允许部分学生到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采用校内外合作指导的形式
要求去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符合申请条件并且按规定办理手续,经学院(系)领导批准后方能外出
申请条件:1、申请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没有尚未通过的课程
2、应与接纳毕业设计(论文)的单位已经签订正式录用协议(三方协议)
办理手续:1、学生本人提交申请表并附家长书面意见;2、接纳学生单位须向学院(系)提供以下正式材料:指导教师姓名、职称(要求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需附资格证明);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内容要求、时间安排及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项目背景材料;承诺按学校教学规范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教学环节,每一阶段结束后给出学生的成绩及评语,学生回学校参加统一答辩;3、除外单位的设计指导教师外,还必须落实一名校内指导教师;4、学生与学院(系)、接纳毕业设计(论文)的单位签订协议(见附件1);5、学院(系)领导审批
办理申请的时间为毕业设计(论文)开始两周内
信电系本科生办2009.11附件1协议为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目的,申请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与学院(系)、接纳毕业设计(论文)的单位签订如下协议,三方均按此执行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在毕业设计期间,学生必须执行“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及学院对设计的量化要求,按照学校的要求和进度完成各阶段的任务
2、应有讲师以上的专业教师担任外出学生的校内指导教师,校内导师的职责是向学生明确设计的目的、要求,参加制定设计计划,经常检查督促设计进度,参与指导,协调有关问题,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与学院(系)联系
学生必须定期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