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社团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学生社团组织的管理,使我校社团更健康、更有效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性质、宗旨、原则1、性质:洪庄杨乡初级中学学生社团是本院学生为丰富课余生活,经学校批准而自愿组织的群众团体
2、宗旨: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行动指南,在政教处指导下开展工作
3、原则:社团本着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增长知识,开阔眼界,陶冶高尚的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培养人才全面发展的原则,积极开展各种具有思想性、知识性、与趣味性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
二、组织管理1、学生社团由政教处和政教处统一领导,对各社团进行具体管理
2、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需向政教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招收会员
3、申请成立新的学生社团必须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1)有明确、规范的社团章程
(2)明确社团活动的内容和开展活动的方式,以及接纳社团成员的办法
(3)有相应的筹备组织机构,明确的社团筹备负责人
(4)有可靠的活动经费来源和相应的管理办法
4、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应向政教处提交下列材料:(1)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2)社团组织的章程;(3)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年龄、简历;(4)成员范围以及计划招收的成员数量;(5)指导教师或有关指导部门
5、各学生社团章程包括以下内容:(1)社团组织的名称;(2)社团的性质和宗旨;(3)会员的权利和义务;(4)组织机构及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5)社团组织的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
三、经费管理1、各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自筹,可以收取一定的会费作为活动基金
社团活动基金要有专人管理,及时向全体社员公开,帐目要清晰
政教处定期检查监督
2、团委根据社团的需要提供一定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大型活动奖励
四、活动管理1、学生社团在校园内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2、各社团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必须提交工作计划
学期结束前要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