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合同编号:【】号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证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根据《合同法》及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商铺的范围: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座落在市区(以下简称“该商铺”),该商铺出租(计价)面积为平方米,该商铺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商铺夹层出租(计价)面积为/平方米
2、乙方对该商铺的装修状况、出租(计价)面积、位置等现状已作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该商铺,签订合同后不得对此再提出异议
二、租赁商铺的用途:1、乙方租赁该商铺经营用途(不能用作生产工场),改变用途应经甲方书面同意
三、租赁期限及交场时间1、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年月日前甲方应将商铺交付乙方使用,乙方逾期五日不前来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甲方已按约定将商铺交付给乙方,乙方对此不再有任何异议
2、签约后甲方给予乙方个月免租期,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免租期内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其它政府部门要求应缴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交付
四、租金标准:1、第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⑴商铺每月租金为:每平方米¥元,即月租金为¥元;⑵夹层每月租金为:每平方米¥元,即月租金为¥元
2、第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⑴商铺每月租金为:每平方米¥元,即月租金为¥元;⑵夹层每月租金为:每平方米¥元,即月租金为¥元
3、第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⑴商铺每月租金为:每平方米¥元,即月租金为¥元;⑵夹层每月租金为:每平方米¥元,即月租金为¥元
五、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公共水电分摊费用及其他费用:(1)物业管理费按/㎡/月标准计收(租赁期内根据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的收费标准调整而相应调整)
(2)水费按实际使用量以供水部门的计费标准计收
(3)电费按实际使用量以供电部门的计费标准计收;如因经营过程中用电产1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