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除变更法定代表人外];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根据变更事项,还需提交的材料:名称变更:变更为省、市名称的,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住所变更: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1)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公司加盖公章);(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二个或以上股东的)有限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设董事会的,提交董事会决议,涉及董事变动还需提交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
一人有限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设董事会的,提交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涉及董事变动还需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
(3)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注册资本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