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TJCWC1202-G001天津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天津华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承包人:2012年2月15日2天津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天津华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发包人与承包人达成的意见,并且承包人已经阅读并清楚的了解了
等合同相关文件,甲乙双方就天津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桩基础工程的施工工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
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1
1工程名称:天津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桩基础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1
2工程地点:天津市中新生态城园区内1
3工程承包范围及界面本工程承包范围为天津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桩基础工程2
合同组成及解释顺序1)甲乙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项补充协议、会谈纪要、洽商等
3)甲方或其下属企业与乙方签署的《廉政协议》文件均属本合同组成部分,对各方形成约束力
1工程的工期计划为45日历天,若因天气及其它原因,工期顺延,开始时间暂定为2011年2月20日,开始时间如有变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为完成桩基检测、截桩等工作,与下一道工序施工交接的时间
2具体工期约定如下:开工15天内至少完成总量的40%并交付下一道工序
3承包人需接受甲方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工期所作的调整和其它约定
4如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1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施工:31)管桩压桩的垂直度偏差应不大于1%
合理调配管节长度,尽量避免接桩时桩尖处于或接近硬持力层
每根桩的管桩接头数不宜超过4个;同一承台桩的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
对群桩承台压桩时,应考虑挤土效应
对长边的桩,宜由中部开始向两边压桩;对短边的桩,可由一边向另一边逐桩施压
2)桩压好后桩头高出地面的部份应及时截除,避免机械碰撞或将桩头用作拉锚点
截除应采用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