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诉讼法知识要点整合一.诉讼标的(会判断即可)概念: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本质: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二.诉的分类(会判断即可)确认之诉:肯定的确认之诉和否定的确认之诉给付之诉:财产给付;行为(作为和不作为)给付变更之诉:现有关系,加以变更三.反诉概念:在诉讼进行过程中,本诉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法院提出的旨在抵销、吞并或排斥本诉的独立的反请求
构成要件:1
主体:本诉被告——本诉原告
反诉与本诉有牵连关系3
时间(一审——受理本诉后举证期限届满前;二审——可随时提出)4
管辖法院: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5
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同一诉讼程序四.合议制度(主要了解各种审的组成)概念:指由三人以上单数的审判人员组成的审判组织对民事案件进行审判的制度
合议庭的组成:第一审合议庭;第二审合议庭;二审发回重审或再审合议庭审判长的选任合议庭评议五.回避制度概念:指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事由时,退出对某一具体案件的审理或诉讼活动的制度
适用对象: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适用情形(回避事由):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回避方式: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回避的决定权:院长的回避——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的回避——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审判长决定回避的法律后果: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六.公开审判的例外法定不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申请不公开: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七.中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院确定由中院管辖的案件八.地域管辖(一)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