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地质勘查工作细则为了提高矿产勘查工作质量,统一工作方法,提高地质工作经济、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细则主题内容包括矿产勘查工作立项、设计编写、项目实施、直至报告复制上交等全过程的各个环节的要求、方法和内容等
适用于物化探异常查证、固体矿产勘查项目
2引用标准本细则引用了《固体矿产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固体矿产预查暂行规定》(DD2000-01)、《固体矿产普查暂行规定》(DD2000-02)、《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DZ/T0078-93)、《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DZ/T0079-93)、《固体矿产勘查报告格式规定》(DZ/T0131-1994)、《固体矿产勘查档案立卷归档规则》(DZ/T0222-2004)、《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6]113号)等有关标准
3工作程序矿产勘查工作是对客观地质体的逐步认识过程,是一个由已知到未知,由浅入深,由表及里,不断加深认识的探索过程
所以,勘查工作应循序渐进
其工作程序为:立项(项目确定/选区)→实地踏勘→项目工作设计编写→设计评审→项目实施→项目野外验收→报告编写→报告审查修改→报告复制、汇交
其中每一个程序又包括“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反复过程
研究贯穿于工作始终,包括确定项目时的实地踏勘、设计编写时的资料整理研究、野外工作过程中的资料整理及最后编写报告时的综合研究
4工作内容与要求4
1立项(项目确定)勘查项目总体分为:商业性地勘项目、政府财政自由申报项目、政府财政招标项目、单位内部安排的勘查项目等
商业性地勘项目是由出资方提供项目来源,政府财政招标项目通过投标获得,单位内部安排的勘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