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公安部/安全部/民政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公通字[1992]21号【发布日期】1992-03-09【生效日期】1992-03-09【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实行警阶制准备工作的通知(公通字[199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国家安全、司法厅、局,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阶条例(草案)》已经国务院提请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初次审议
近年来,各地公安政法机关在整顿队伍纪律作风、纯洁组织、理顺体制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为实行警阶制创造了一定条件
现在,必须进一步抓紧做好实行警阶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以便在人大常委会通过后立即组织实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
各级公安政法机关一定要广泛、深入地对全体人民警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这是做好授阶工作、达到授阶目的的前提和基础
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是:(一)正确认识实行警阶制的目的和意义
人民警察实行警阶制度,是由其性质和承担的任务决定的,是加强人民警察队伍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提高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的需要,是实行统一管理和统一指挥的需要,是进一步巩第1页共13页固和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的需要
(二)增强人民警察的责任感、荣誉感
授予警阶是党和人同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体现了党和人民的重托
每个人民警察要牢记党和人民的期望,热爱本职工作,献身公安政法事业,为党和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评定警阶
要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和荣誉作为鞭策自己的动力
要从加强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大局出发,正确理解有关评定警阶的各项政策和法律规定,讲奉献,讲风格,不争个人的名利和地位
二、大力整顿纪律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