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校园建设标准(试行)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主要内容1机构与保障组织机构1
成立由学校领导担任组长的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信息化的有关政策、制度和规划,研究决定信息化建设、管理、实施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统筹、协调全校信息化工作;2
设立信息化办公室,作为信息化常设工作机构,具体拟定信息化技术规范和标准,监控规划的执行,协调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评价实施效果,协调校内外机构之间的关系;3
设立信息化技术支持部门,具体承担信息化建设与运行,包括建设、运行维护、用户服务与培训,以及外购系统的协调与合作
制定了具有前瞻性、整体性、可操作性的学校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规划目标明确、具体,有与规划相匹配的年度实施计划;2
制定信息化应用的激励政策,鼓励教职员工应用信息技术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改革管理手段;3
推进信息化过程中遵循国家与行业信息化相关技术标准,包括GB/T20518-2006、JY/T1005-2012、JY/T1006-2012、JY/T0381-2007、JY/T0383-2007、CELTS-22、CELTS-24和CELTS-3等;4
制定信息化各项管理规章,内容包括新建项目报批与验收、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网络与信息安全保密管理、校园网络信息服务登记管理、数据中心管理、多媒体教室管理、实训仿真环境管理、校园电视与广播管理、校园安防系统管理、教师和管理人员信息化培训管理等
校园网络管理员由专人承担并持设区市级及以上网络安全证书上岗,工作量合理;2
有经过培训的专(兼)职音频、视频资源制作人员;3
教师按要求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信息技术培训并通过考核;4
信息技术专任教师、网络管理员每年参加一次行业组织的专业技能培训;5
每年组织至少两次校内信息化应用培训
建立多渠道信息化经费投入机制,学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