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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离职交接管理规范为了加强公司员工在工作交接过程中的管理,保持交接岗位工作的有效链接,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如下规范:一、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定义离职:指员工因内部工作调动、轮岗、晋升或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或者公司的情况
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员工离职交接管理制度与程序
员工辞职须先向本部门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交由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再进行工作交接
主管级以上员工辞职,须亲自向分公司总经理提交辞呈,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开始办理交接手续
员工的辞退经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
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员工离职的结算手续,包括档案与物品的转移和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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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必须履行完整的工作交接程序,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财务部方可对其进行工资结算
离职交接须以文字形式记录备案,保证资产、财产、账务、资料、钥匙、工作证件等全部移交无误
档案交接必须由移交人、接收人与监交人共同签字,并签注时间地点
公司重要证照、档案文件、材料的交接须呈主管副总确认签字
若移交人在正常条件下无进行交接或交接不请,公司有权扣发当月工资,直至将工作交接清楚
五、交接程序1
员工离职须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见附表1)及《离职交接表》(见附表2)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内容包括:离职岗位、离职原因、入职、离职日期、部门意见、离职约谈内容等个人工作信息;办公资产、办公用品、钥匙、门禁卡、技术资料、参数、客户资料、工作记录、设备及工具、工作证等公司资产财产
离职员工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工作交接,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交接
固定资产的验收:部门主管须按照部门台账、个人台账、领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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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实物核对,无误后方可填写交接单
交接单须由部门主管共同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