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根据《攀枝花市东区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工作方案》,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攀枝花鼎星钛业有限公司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要判、有险必控”的原则,建立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研判体系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责:(一)组织制定风险研判制度,完善责任体系及工作流程;(二)掌握安全生产状况,亲自调度,督促、落实风险研判和管控措施;(三)组织落实重大隐患治理措施;(四)代表企业进行安全承诺
第五条生产副总的职责:(一)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进行风险研判,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二)向总经理报告安全风险和进行安全承诺;(三)督促、落实各部门、车间风险研判和安全承诺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生产部的职责:(一)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进行风险研判,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二)向生产副总报告安全风险和进行安全承诺;(三)督促、落实本部门、车间风险研判和安全承诺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安环保部的职责:(一)督促、检查各部门、各车间风险研判和安全承诺工作的实施情况(二)督促、检查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三)风险研判与安全承诺资料的管理;(四)电子公告牌的维护管理
第八条其他职能部门的职责:(一)组织、督促、检查本部门风险研判和安全承诺工作的开展;(二)布置工作任务的同时,进行风险研判,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三)向上级领导报告安全风险和进行安全承诺;第九条车间的职责:(一)组织、督促、检查本车间风险研判和安全承诺工作的开展;(二)布置工作任务的同时,进行风险研判,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三)向生产部(调度)报告安全风险和进行安全承诺
第十条班组的职责:(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