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县“围产期协作小组”活动方案一、围产期协作小组工作职责(一)卫生行政部门1、组织、领导和协调围产儿死亡评审、孕产妇抢救讨论及死亡评审工作
2、及时上报、反馈评审结果,并采取干预措施
3、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围产期保健协作小组1、每年对辖区所有孕产妇、围产儿死亡开展1-2次评审
2、掌握本地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现状和动态趋势,分析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主要原因、影响因素及存在的问题
3、根据评审结果,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采取干预措施的建议4、完成《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表》和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分析报告
5、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或技术交流,不断提高评审水平
二、围产期协作小组活动方案(一)评审资料:孕产妇、围产儿死亡报告卡(包括病例调查小结)、孕产妇死亡调查报告附卷、住院病历复印件或详细病历摘要、孕产妇保健手册复印件等
(二)评审方法1、根据WHO推荐的十二格表评审方法,从三个环节、四个方面全面分析每例孕产妇或围产儿死亡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找出其中的主要问题,作出评审结论
(三个环节:个人、家庭及居民团体;四个方面:知识技能、态度、资源、管理问题)2、评审标准:依据《湖北省助产技术服务单位基本标准(县、乡级)》、《湖北省孕产妇系统管理细则和散居儿童系统管理细则》的要求、高危孕产妇转诊指征、各级医院产科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等
3、评审结果①、可避免死亡:即根据本地区医疗保健设施条件和技术水平以及孕产妇个人身心状况,死亡是可以避免的,但因某一环节处理不当或失误造成的死亡
②、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由于本地区医疗保健设施条件和技术尚未达到应有的水平或因个人和家庭经济困难、缺乏基本卫生知识而未能及时寻求帮助造成的死亡
这些死亡可通过改善上述条件而避免发生
③、不可避免死亡:由于本地区特别是省级医疗保健技术水平或目前医疗技术发展状况所限,尚无法避免的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