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塔股权结构与大股东侵占问题研究-----一江苏阳光为例摘要:经典公司治理理论主要是围绕伯利和米恩斯提出的控制权与现金流量权的分离导致的高管侵害股东利益问题展开,探讨的是股权分散的情况下高层管理人员与控股股东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
但是现代企业,大多都是股权比较集中,并没有像理论描述中的分散
不同的股权结构,其产生的公司治理问题也有所不同
近年来,许多学者提出,股权比较集中的股权结构下公司治理问题通常是大股东侵占小股东利益,而且问题日趋凸显,主要是以东亚为主的新兴国家市场
本文主要研究金字塔股权结构与大股东侵占之间存在的联系,侵占行为发生的原因、过程和结果,以江苏阳光为例子进行说明
研究发现金字塔股权结构下,控制人的现金流量权与控制权越是分离,控制人就会越有能力和动机对公司和小股东进行侵占
本文主要采用了实证研究法和文献研究法
关键词:金字塔结构现金流量权控制权大股东利益侵占公司治理正文:研究背景:通过伯利和米恩斯在1932年出版了《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我们可以看出在大型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掌握着控制权,公司的股权十分分散
在这种股权分散的情况下,由于控制权掌握在高层管理人员的手中,所以高层和股东之间就存在委托代理的问题
根据近些年来的研究数据显示,在东亚、拉美、东欧等国家的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着家族、银行或国家等控股股东,在美国、英国等国家则不会存在这种现象
在那些存在家族、银行等控股股东的上市公司中,控股股东和小股东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这是这些公司普遍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
不同类型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及公司绩效产生不同的影响,大股东掠夺小股东的公司治理问题日趋凸显,特别是东亚等新兴市场国家
在金字塔股权结构下,终极控制人处于金字塔最顶端,上市公司则处于金字塔最底层,两者相隔着几层的公司或者企业,而终极控制人对这些公司掌握着控制权
这样,终极控制人可以通过控制这些公司来间接控制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