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文化服务贸易的概念、特点和现状2.1文化服务贸易的概念文化服务贸易一般是指和文化知识相关的一些对外贸易活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为:一国的居民与非本国居民之间,一些文化以及娱乐性的服务活动可以分为,一是试听说的相关服务,另一类是其他的与文化相关的供大众娱乐消遣的服务
不同的机构对于文化服务贸易的定义概念有所不同:联合国教科书上指出中国文化服务贸易是指可以满足国内外居民对于文化娱乐的需求
而提供文化娱乐需求的机构是一国的政府机构或者一些致力于文化活动的私人性机构
文化服务贸易与一般的贸易活动不同,货物贸易活动一定会有实际物体形式的存在,但是文化服务贸易活动却没有
这种文化服务贸易活动,并非全部以商业形式而存在,有时候会以免费的形式而存在
文化服务贸易的种类有很多包括(在舞台上的戏剧性活动、乐队的交响活动、社团组织的杂技活动)、出版、发行、通信和建筑服务等
国际世界贸易组织将文化服务贸易分为11类140多个项目,其中世贸组织认为在商业服务贸易活动中与广告宣传媒介相关的服务型活动、摄影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等活动都属于与文化服务贸易活动有关的
在通信服务中,电影的放映服务活动和广播电视活动等也属于与文化服务贸易活动相关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与文化相关的体育活动、图书馆、文化宣传展览等活动
国际文化服务贸易是文化贸易活动中的一部分,只是文化服务贸易是国与国之间越过国界而进行的一种贸易活动
文化服务贸易是为了得到经济回报而通过一些媒介性活动向其他的贸易国销售自己国家的文化相关品以及服务型的贸易活动等
或者,购入其他贸易国的文化服务以及文化相关产品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文化服务贸易活动发展迅速,在国际文化贸易活动中所占比重也不断提高
国外研究文化服务贸易的学者Jones和Brown(2004)对美国的文化服务贸易进行了研宄,他们对文化服务贸易的定义并未引用世界贸易组织对于文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