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电动三轮车管理的通知为规范各单位电动三轮车的使用及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行驶,高效完成各项工作,预防和减少行车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生产情况,特做如下要求。此要求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三轮车管理,包括各制造厂、外协方、承包商等相关方的电动三轮车辆。一、电动三轮车的使用范围电动三轮车作为车间、班组生产物品(材料、机具)转运工具,不得用于其他非生产用途,如擅自将电动三轮车作非生产使用的,将追究其使用及管理人员责任。二、职责分工(一)各制造厂生产科(设备)1负责制定车辆台账;2.负责对各车间、班组、劳务队的车辆进行审批进场,并对日常的使用进行监督落实;3.负责各车间、班组三轮车的定期维修保养监督。(二)各车间班组、劳务队1.负责申请三轮车入场;2.负责拥有三轮车按规定使用;3.负责各自三轮车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工作。(三)各制造厂质安科负责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三、定义和术语(一)额定载重量车辆在保证安全行驶的条件下最大允许的载重量。(-)日常维护班前、班后检查,使设备保持清洁,检查零部件的完好状况,紧固螺丝是否松动。四、采购标准三轮车采购应符合GB-18320及其他相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以及技术规范书要求。五、管理规定1.各车间应建立电动三轮车的管理制度,要有明确的负责人,做到专人管理,职责明确,确保日常管理和保养维护工作到位。2.驾驶员必须熟悉《电动三轮车安全操作规程》相关要求,熟练掌握操作要领,必须经各厂安全科批准,签订《电动三轮车使用安全责任承诺书》方可担任车辆驾驶员。3.其他人员不得操作车辆。非指定驾驶人员擅自使用电动三轮车者,按违章处理,通报批评,因擅自使用三轮车操作不当造成损失的,由驾驶人员赔偿。4.电动三轮车为厂内工具车辆,一般情况下禁止开出厂外,特殊情况需报生产安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外出。5.驾驶前要做好车辆的检查工作,仔细检查车辆电量是否充足、胎压是否正确、刹车是否正常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责。6.驾驶员须严格按照《电动三轮车安全操作规程》规范驾驶。驾驶时应佩戴安全头盔,双手牢牢握紧手把,双脚放在踏板上行驶。严禁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双手离把、手中持物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驾驶时应全神贯注,应和其它车辆保持适当距离,严禁争道抢行、超速行驶(厂,内限速IOkm/h)。载物时禁止超重、超速、超高、超宽,原则上电动三轮车主要拉运检修工具及小备件,拉运重量不超过额定载重量;所有拉运物料水平方向严禁超出三轮车马槽,垂直方向高度不得高于两倍高度的马槽,拉运容易晃动的物资要进行固定。变道时应打开转向灯,看好前后车辆的情况下,小心行驶;禁止高速急转弯,严禁耍车技,进出厂房、仓库等大门时必须鸣笛警告。7.特别杜绝行为规定:除驾驶人外不得载人,严禁酒后驾车。8.各单位应定期做好车辆的清洁、维护、保养工作,出现非正常损坏,造成的损失由单位自行承担。9.各单位应在电动三轮车后门上用黄色油漆喷印编号,具体要求如下:1.编号首字母:以公司/部门的汉语拼音第一个和第二个大写字母进行编号,如:钢构厂区GG、容器厂RQ、塔筒厂TT。2.编号数字号:以3位阿拉伯数字开始编号,如:钢构厂区GGOO1、GGO02数字号不允许有重复。3.已经报废和丢失的车辆保留其编号,新采购的电动三轮车编号不得使用旧编号。4.所有台账在编的电动三轮车都要在后车厢左侧面,用黄色油漆喷上对应编号。10.各单位应在车辆驾驶位适当位置粘贴《电动三轮车登记卡》。11.电动三轮车管理责任人,负责《电动三轮车管理台账》管理和电动三轮车的日常检查、存放、充电管理以及维修保养管理。六、充电要求1根据情况安装满足充电负荷的合格充电线路,线路敷设应固定安装,安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避免负荷过大造成火灾。2.必须在定点位置充电,充电位置干燥且有一定空间并远离火源。3.不要擅自拆卸电气保护装置,充电器内含高压线路,不要擅自拆卸。要尽量避免在雨天、积水路段行驶,以防电机进水,充电时短路着火。不可以充电时间过长,原则上不得超过10小时。4.充电器应保证散热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