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增强全县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XX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展开为期两个月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贯彻省、市、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按照“宣管并重、源头治理、常态长效”的原则,持续增强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实现辖区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电动车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全力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为增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候选人、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县公安党委书记、局长XX任组长,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XX,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XX,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副局长XX任副组长,各乡镇政府及县道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县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安XX交警大队),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交警大队大队长XX、XX交警大队大队长XX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工作
三、工作措施(一)落实工作职责,狠抓源头治理
各乡镇政府、县道安委各成员单位要,要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XX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规定,督促本部门电动车所有人即时办理电动车登记挂牌、驾驶人考证工作,督促电动车驾乘人员全部佩戴安全头盔,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公安交管部门要持续推动电动车免费挂牌工作,着力提升电动车纳管率
教育、住建、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各学校、施工单位、外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