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人身保险第一节人身保险概述第一节人身保险概述人身保险(PersonalInsurance)是指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事故或生存至保险期满时给付保险金或年金或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①人的生命,以生存和死亡两种状态存在;②人的身体,以人的健康和生理机能、劳动能力(即人赖以谋生的能力)等状态存在。人身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生、老、病、死、伤、残各个方面。即死亡、伤残、疾病、年老、期满等。第二节人寿保险人寿保险(LifeInsurance)是指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作为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按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不同,人寿保险可以分为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生死两全保险三大类。一、死亡保险死亡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为保险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死亡保险可根据保险期限不同分为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1.定期寿险(TermLifeInsurance)定期寿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的期间内发生死亡事故为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具体来讲,定期保险在合同中规定一定时期为保险有效期,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死亡,保险人即给付受益人足额的保险金;若在保险规定的期限届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则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退还保险费。对于被保险人而言,定期寿险最大的优点是可以用极为低廉的保险费获得一定期限内较大的保险保障。在定期寿险中投保人产生逆向选择的可能性较高。2.终身寿险终身寿险(WholeLifeInsurance)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只要投保人按规定缴纳了保险费,则自保单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无论何时死亡,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终身寿险的特点有:第一,以适量的保费支出获得终身保障。终身保险可以得到终身性保障,终身交费方式使保费较低,而保障较高,适于中等收入者购买。第二,保单具有现金价值。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是指若保单持有人未到期之前中途终止保险合同,则保单持有人可从保险公司获得该保单的退保金额。终身保险最大的优点是可以得到永久性保障,而且有退费的权利,若投保人中途退保,可以得到一定数额的返还。终身寿险包括以下种类:(1)普通终身寿险(OrdinaryWholeLifeInsurance)保险费终身分期缴付。(2)限期缴费终身寿险(LimitedWholePaymentLifeInsurance)保险费在规定期限内分期缴付,期满后不再缴付保险费,但仍享有保险保障。缴纳期限可以是年限,也可以规定缴费到某一特定年龄。由于较高的年均衡保险费,所以限期缴费终身寿险不适合需要保险保障大而收入水平低的人。适于在短期内有很高收入者购买。该寿险能较迅速地积累现金价值。(3)趸缴终身寿险(Single-premiumWholeLifeInsurance)在投保时一次缴清保险费,也可以认为是限期缴费保险的一种特殊形态。二、生存保险二、生存保险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保险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就是说,被保险人一直生存到保险期届满时,才给付保险金。若在保险期限内死亡,则不给付保险金,所缴付地保险费也不再退还。生存保险可以使被保险人到了一定时期后领取一定数额的保险金,用来预防日后生活的困难,使年老者可以凭此种保险的保险金满足其生活上的需要。生存保险又根据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方式的不同分为普通生存保险和年金保险。1.普通生存保险(PureEndowment)普通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规定的保险期限届满时仍然生存为保险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即只有被保险人生存到约定期满时,保险人才给付保险金,若在规定的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死亡,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返还已缴纳的保险费。如子女教育保险、婚假保险等。2.年金保险(Annuity)年金保险是以年金领取者在约定的期限届满时仍然生存为保险人支付年金的条件。保险人支付的年金是按年金保险合同的规定的周期和金额支付的。若被保险人(即年金领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死亡,则保险人不承担支付年金的义务。年金保险提供因被保险人的长寿所致的收入损失保障,因而,年金保险不需体检,且采用生存率计算保费。按照被保险人的不同,年金保险可以分为:①个人年金(IndividualA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