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响应须知一、本次“招标人”为开化县财政局和开化县招投标中心,“投标人”为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二、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三、投标报价(1)报价用人民币按投标单价、总价和标项总价报价,单位为元,不保留小数。如标项总价与单价计算的总价有误,以单价为准计算总价。(2)报价必须低于相应产品同期协议供货价格,总价必须低于采购预算否则将被拒绝。(3)报价时须注明交货时间(4)投标报价应为唯一的,招标人不接受有选择的投标报价。(5)报价均为最终报价,含仓储费、出库费、税费、送至用户单位指定地点(开化县财政局)的运费、安装调试费、现场培训费等其他相关费用。(6)每一标项为最小报价单元,投标人须以标项为单元进行完整报价,招标人将拒绝有缺省的标项报价;否则,视作无效的标项报价。(7)各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清单所列标项的配置要求进行报价,如对该标项配置有异议或有偏离的,请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并以该物品偏离的型号配置(实际响应的配置)进行报价;如直接对清单中的配置进行修改的,该标项报价无效。(8)投标方提供的必须为全新、合法的原装现货,并符合《采购清单》中所规定的要求,达到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及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的产品。(9)投标方提供的硬件、软件、技术、技术资料必须是合法生产的,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需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类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投标方承担。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同时在封面正面上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在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5月7日上午9:30)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送至公告中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五、投标文件的组成(必须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1)对于投标报价书(格式详附件一),须同时注明单价、合价、交货时间、质保期、空调须注明铜管长度及单价(加盖公章);(2)取得本省级、本市级协议采购中标供应商的授权书原件;(3)营业执照附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另附;(4)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格式详附件二)和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5)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详附件三);第1页共5页(6)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1)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3)未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4)以电讯、传真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5)投标报价作过涂改,涂改后未在涂改处盖单位印章的;(6)投标报价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7)投标报价单标项中缺少投标单价、总价、交货时间、质保期要求、合计(大写并注明小写)任一项或不完整的,则该标项报价无效;(8)直接对清单中的配置进行修改的,则该标项报价无效;(9)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的;(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七、评标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八、供货方式及要求供应商(即中标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方提供的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和时间等,按时送货上门,并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安装到位,调试合格。安装、调试、培训、送货等费用应包含在单价中。供应商提供货物时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保修卡、中文说明书以及产品特约维修处(特殊情况除外)。九、货款验收使用单位在供应商送货(原包装)、安装、调试后,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供应商应负责按照招标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应当在验收结算单的“验收意见”栏上签署意见,确认后的验收结算单报县采购办备案登记。十、验收合格后15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特别提醒: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2008年5月7日上午9:30时)前48小时内登陆原信息发布网站查看是否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