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及其依据范文合集第一篇: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及其依据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及其依据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明确提出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更进一步说明了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原则和方法,即“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
这些论述深刻全面地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科学内涵,从根本上划清了它同私有化和单一公有制的界限,在实践中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基本经济制度的客观依据(一)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实际状况
具体地说,首先,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制度基础
其次,我国社会主义处在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总体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呈现多层次性,决定了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我国现阶段不能实行单一的公有制,而只能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
最后,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
(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第1页共17页要组成部分,相互联系,公平竞争,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三、基本经济制度的科学依据(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原理、三个有利于标准和不同所有制的优劣比较公有制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