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单元中国社会主义的政治建设与祖国统一第21课新中国的政治建设【课程标准】1.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史实。2.简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3.认识我国民主政治的特色。知识点一开国大典1.背景: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讨论建立新中国的有关事宜。2.新中国的成立:1949年10月1日,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毛泽东升起第一面五星红旗。3.意义(1)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中国进入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新时代。(2)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胜利。知识点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1.宪法的颁布(1)目的:保障在政治上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顺利过渡。(2)制定: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3)内容:确立了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府组织原则,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制定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方针政策,并将过渡时期总路线写入宪法中。(4)性质:是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5)意义①加强了人民民主专政,巩固了中国人民革命和建设的成果。②反映了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根本要求。③提高了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2.法治的完善:1956年中共“八大”明确指出:国家主要任务已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发展生产力,国家必须系统制定完备的法律;人民的民主权利应该充分受到法律的保护。知识点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1.确立:1954年9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2.代表产生:各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都经全国人民普选产生,由各党派和社会各阶层的人士组成。3.标志: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1)选举毛泽东为国家主席,朱德为副主席;刘少奇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2)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等。(3)审议了周恩来代表中央人民政府作的《政府工作报告》。4.意义(1)奠定了新中国的各项政治建设的基础。(2)规范了政府与人民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昭示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属于人民。知识点四\s\up7(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1.基础: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共同反对国民党专制独裁的历史。2.指导思想:1956年4月,中共中央正式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3.主要形式:政治协商。政治协商会议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基本组织。4.作用:调动了民主人士的参政议政热情,开创了群策群力、共同建设国家的新局面。知识点五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954年宪法。2.内容(1)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实现全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和各民族大团结。(2)在一些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构,行使自治权。3.实施:形成了内蒙古、新疆、广西、宁夏、西藏五大省级自治区,建立了100余个自治州、自治县。4.意义:少数民族实现了当家做主,加强了民族团结,促进了国家的全面发展。1.《共同纲领》只是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而不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2.人民代表大会制不同于西方的议会制。3.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结束。但反帝反封建的任务还没有彻底完成。5.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国家形态,就国体而言,是人民民主专政,它规定了我国人民当家做主的地位;就政体而言,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它确立了我国人民当家做主的形式。6.1954年宪法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巨大成就。7.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西方的多党制不同,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8.内蒙古自治区在解放前就成立了。(1947年)9.民族区域自治有一个前提“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而不是不受国家管理。1.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结束。(×)2.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