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巢湖市湖光小学招生细则为做好我校2013年招生工作,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3]84号)和《合肥市贯彻国家教育部、发改委、审计署实施方案》(合教[2012]114号)以及《2013年巢湖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招生细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规范招生行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精心组织、统筹协调、认真实施,顺利完成2013年我校学校招生任务,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招生原则实行“划片、就近、免试”的原则,贯彻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有关政策,切实保障其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免试入学
三、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统筹实施我校2013年招生工作,成立湖光小学招生工作领导组
组长:高永博副组长:褚红梅王仁咏成员:夏丽珍徐艳陈嫄四、招生范围龟山以东,凤凰山以南,湖光路以西,滨湖大道以北
五、招生计划二个班,100人左右
原则上,每班不超过46人,严格控制大班额现象
六、招生条件:(1)凡户籍在我市,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在我市城区的经商或务工证明(分别由工商部门或务工单位出据)、暂住证明(由暂住地社区出据)、租房协议、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六、相关规定1
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本行政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