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团社和地接社之间的合作意向书组团社和地接社之间的合作意向书篇一:组团社与地接社间的委托协议组团社与地接社间的委托协议委托方旅行社:法定代表人:工商执照注册号: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联系电话:受委托方旅行社:法定代表人:工商执照注册号: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联系电话:鉴于《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的实施,甲乙双方为保证旅游团的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及合作双方的正当权益,为适应旅游市场的发展需要,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相互信赖及友好合作基础上,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业务开展事宜达成如下:一、旅游接待委托业务的内容1
1、甲方将自组或自己受委托的旅行团业务交给乙方在当地具体负责安排接待;1
2、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提出的接待标准来安排旅游者的旅游活动;1
3、具体行程安排及标准费用详见甲乙双方确认的《旅游行程表》及日常往来文件,甲乙双方确认的《旅游行程表》应作为双方每次具体旅游接待业务的必备附件
二、旅游接待委托合同的期限:2
1、委托合同的期限为贰年,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计算
具体为2016年11月24日至2016年11月24日止
2、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仍有合作意向,应重新签订新委托合同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具体行程安排及标准来接待旅游团,并对服务内容和质量、旅游者的安全进行全长的质量监督
2、甲方有权在出团前知道乙方全程接待安排的房、车、餐、导游、景点等具体情况,以便向旅游团通报
3、甲方有权对因乙方服务质量及标准等问题引起的客人投诉的经济损失实行结算时扣款
4、甲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旅游者前往乙方所属旅游目的地,为乙方提供旅游客源
5、甲方应当在旅游者进入乙方所属地域时,提前用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旅游行程表》,必须注明:①接待标准;②行程安排;③旅游者人数;④所需房间数;⑤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