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为激励研究生在学期间勤奋学习、创新进取,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根据《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一、参评范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年月起入校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不包括委培生、在职生和,也不包括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
、申请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研究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定()因考试作弊等违反校纪受到警告以上(包括警告)处分者;()学术行为不端者;()在科研工作及学习实践中,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及损失者;()参与非法组织及活动者;()本学年有课程考试成绩低于分者;()未经许可不参加学院组织的学术报告者;()未通过研究生中期考核者;()未按时交纳学费者()提交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
二、奖励比例与标准研究生奖学金分为新生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在第一学期初进行评审,综合奖学金分别在第三、第五学期评审
各奖学金比例及奖励标准见下表,奖学金金额和奖励比例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各等级奖学金人数以研究生处核算并下达到学院后的人数为准
2/10学生类别等级奖学金金额比例新生奖综合奖博士研究生一等元二等元硕士研究生一等元推免生第一志愿录取生二等元推免生第一志愿录取生三等元第一志愿录取生三、评审组织学院组建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党总支书记任副主任,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学术委员会成员代表及研究生代表组成
评审成员中有自己指导的研究生申请奖学金时,一般实行回避制度,不参与评审过程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的职责是:受理申请者申请,审核申请者参评材料;结合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