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师职业标准杭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2011-05-131.职业概况1
1职业名称美容师1
2职业定义根据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为其清洁、护理、保养皮肤,美化容颜的人员1
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5职业能力特征有良好的形体感,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颜色辨别力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1
7培训要求1
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40个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20个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个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20个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20个标准学时
2培训教师培训初、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有6年以上本职业工作经验,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培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培训技师、高级技师的教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3培训场地设备标准教室及必要的设备、设施
8鉴定要求1
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美容职业的有关人员
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内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