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控制工作制度制度名称内部控制工作制度主要修改内容完善补充定期更新每年上次修订日期2018年1月本次公布时间2019年3月一、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为落实“三统一”管理机制,坚持一切经济活动必须经财务科的原则,规范采购与付款行为,防止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行为,大力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制定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一)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全过程。(二)对须购置的物品要先报批、后采购、再入库领用,任何人不得私自购买各种物品。(三)根据采购物品类别和支出不同,分别管理如下:1.一般物品、药品、卫生材料、小型设备、低值易耗品、燃料等的购置,采取每季度预算,一次性统一购置的购进方式。每季初由相关使用科室负责人提出购置申请,总务科、器械科、药剂科科主任以此汇总造出计划,报院长书面批准,然后交财务科内审造出季度预算。平时原则上不再零星购买。2.大型仪器设备(3000元以上)购置,需纳入年度预算计划。年初由科室书面申请,院组织人员(采购委员会成员,业务科室人员,职工代表)进行考察论证,由设备科和科室负责人书面写出考察论证分析报告,递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再列入财务预算计划,然后才能进行采购,对于固定资产,财务科和使用科室根据规定要分别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和财产物资明细簿,后勤部门要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和相应卡片,每年定期清盘,落实科室负责人专人负责制。3.对于因工作需要未列入年度和季度财务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较大开支项目,须经院长办公会审定,财务科编制临时预算方能开支。4.业务表格、单据的印刷,数量超过1000页以上时,由科室递交申请,办公室签字印刷;数量1000页以上时,报行政院长审批,由总务科负责印刷。常规胶印表格,一次印刷一般不超过半年用量,由政府定点印刷单位印刷。印刷清单交至内审人员审核无误后予以报销。各科室、个人不得擅自印刷。5.差旅费。科室人员外出学习、参加会议、继续深造、外出采购,异地探亲的,须报院长审批同意。否则,费用自理,学习培训的不予承认学历或学分。参加学术会议,相关会议通知原件必须交财务科内审把关留存。对于外出的差旅费用要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单县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单财字[2014115号);外出人员要在回来五天内到财务科办理结账手续,违反规定者每天按借款金额1%的扣滞纳金。6.各科或院内委员会根据医院有关规定发放的劳务费、福利、加班费、讲课费、培训费、奖励金及效益工资等,由相关科室或委员会申请,财务科内审造表,经院长同意签字后,由财务科统一发放。7.会议费。各科室部门承办的会议,报销会议费应附会议通知文件、参加人员签到单、会议费结算单和相应发票。8.业务招待。必须严格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菏泽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单办发[2015115号)文件精神执行。严格控制招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活动结束后,接待科室部门应如实填写接待审批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和消费发票一并作为财务报销凭证。9.修缮费。所有修缮项目(包括零星修缮费)都必须编制预算,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施工方,并签订施工合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必须凭据合法正式的原始凭证,修缮项目竣工后,应编报竣工财务决算和修缮项目明细单、验收合格单,报领导审批后方可支付款项或余款。10.邮电费。严格厉行节约原则,单位公用电话原则上用于公务活动,严禁拨打语音、小额支付等特殊服务电话,征订杂志必须附明细单。11.水电费。加强水电管理,制定专管规定,减少不必要的消耗,压缩水电费支出。(四)采购方式:1.医院对一般物品、药品、卫生材料、小型设备、低值易耗品、燃料以及大型仪器设备等的购置采用集中招标采购的方式。医院办公设备、交通设备、通讯设备和调温设备等购置要参加县政府采购集中购置。2.招标人员由医院采购委员会成员、药事委员会成员(药品卫材购置)、财务内审负责人、职工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