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控制工作制度制度名称内部控制工作制度主要修改内容完善补充定期更新每年上次修订日期2018年1月本次公布时间2019年3月一、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为落实“三统一”管理机制,坚持一切经济活动必须经财务科的原则,规范采购与付款行为,防止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行为,大力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制定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
(一)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全过程
(二)对须购置的物品要先报批、后采购、再入库领用,任何人不得私自购买各种物品
(三)根据采购物品类别和支出不同,分别管理如下:1
一般物品、药品、卫生材料、小型设备、低值易耗品、燃料等的购置,采取每季度预算,一次性统一购置的购进方式
每季初由相关使用科室负责人提出购置申请,总务科、器械科、药剂科科主任以此汇总造出计划,报院长书面批准,然后交财务科内审造出季度预算
平时原则上不再零星购买
大型仪器设备(3000元以上)购置,需纳入年度预算计划
年初由科室书面申请,院组织人员(采购委员会成员,业务科室人员,职工代表)进行考察论证,由设备科和科室负责人书面写出考察论证分析报告,递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再列入财务预算计划,然后才能进行采购,对于固定资产,财务科和使用科室根据规定要分别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和财产物资明细簿,后勤部门要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和相应卡片,每年定期清盘,落实科室负责人专人负责制
对于因工作需要未列入年度和季度财务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较大开支项目,须经院长办公会审定,财务科编制临时预算方能开支
业务表格、单据的印刷,数量超过1000页以上时,由科室递交申请,办公室签字印刷;数量1000页以上时,报行政院长审批,由总务科负责印刷
常规胶印表格,一次印刷一般不超过半年用量,由政府定点印刷单位印刷
印刷清单交至内审人员审核无误后予以报销
各科室、个人不得擅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