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的工作任务、目标、方法及承诺1合同管理的工作任务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工程变更、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争议和仲裁、分包与指定分包、保险等审查工作。1.1工程变更驻地监理工程师对工程任何形式、质量、数量和内容上的变动,根据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报总监审批后发布工程变更令,在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和费率。1.2工程索赔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出的延期和费用索赔申请,将依据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确认承包人所提出的申请是否符合规定,证据是否充足,计算方法和合同依据是否正确,并通知有关监理人员做好资料收集、记录工作。1.3分包的审批对承包人提出的分包申请,监理工程师需进行严格的审查,并报业主审批,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分包人的资格证明及情况、工程项目及内容、工程数量及金额、工程工期、承包人与分包人的合同责任。在执行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通过承包人对分包工程进行管理。只有经业主同意,承包人才能进行合同转让。驻地监理工程师则做好基础审查工作。1.4工程保险对承包人的保险种类、范围、数额、时间、有效期、保险单及保险费收据进行检查,以确保各种保险的落实。1.5争议与仲裁当工程发生争议时,驻地监理工程师将根据合同规定的期限,进行争议事件的全面检查、取证,并对争议做出书面报告报送总监,通知业主和承包人。若业主和承包人不同意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可提交有关部门进行仲裁。1.6违约及处理驻地监理工程师将对业主的违约进行确认并按合同规定进行核查,依据的事实主要为:1.6.1宣告破产,为一个中心宣告停业整顿,但清理不是为了改组或合并;1.6.2由于不可预见的理由,而不可能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1.6.3没有在规定的合同时间内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支付证书向承包人付款、或干涉、阻挠、拒绝支付证书的颁发。1.6.4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违约,将依据下列事实进行确认,并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1.6.4.1无力偿还债务或陷入破产被接管或主要资产被抵或停业整顿等,因而放弃合同;1.6.4.2无正当理由不开工或拖延工期;1.6.4.3无视监理工程师的警告,一贯公然忽视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1.6.4.4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随意分包工程、或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2合同管理的目标监理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合同关系进行协调、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合同执行中的纠纷;减少项目运行的风险。3合同管理的工作方法我公司对组派工程项目的各类监理人员学习掌握国家有关的《经济合同法》和业主的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了解具体施工项目的合同条款和业主与承包人各方的合同权利与义务。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和索赔时,能够分析和判断问题的性质和相关处理原则。最为重要的是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经常关注设计合同问题的事件,对其发生、发展和结果,及时充分地收集相关的基础数据、证据,为解决合同纠纷提供有价值的客观重要证据,为顺利处理合同纠纷创造条件。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在所监理的工程范围内,经常及时地关注涉及合同方面的问题,比如工程变更、征地拆迁、取弃土场的交付使用,施工意外毁坏地上与地下原有建筑物或管线,临时用地、毁坏农用设施或青苗,破坏河道,防洪堤坝和环境,采购用于工程的成品半成品订货合同以及批准的年度计划、月度计划执行情况、施工干扰等等,都要及时弄清情况,采取合法有效的手段,收集客观证据。通过监理的高效率的工作,及时把信息传递给有关方面(总监或承包人),及早采取措施,避免发生工期延误或索赔事件。3.1对本工程施工有关的各类合同的合同条文拟定、协商、签署、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管理,以通过合同体现“四大控制”的任务要求。弄清合同中每一项内容,对合同中的词义表达不清楚的要及时提出,正确解释,明确合同各方的责、权、利,正确处理各方关系。3.2要求各方认真履行合同,对合同履行情况(包括合同份数、涉及金额、违约原因、纠纷次数、变更情况等)促进跟踪管理,并定期提交合同管理的各种报表,提出分析意见。3.3协助业主处理与项目有关的索赔及合同纠纷事宜。为了维护业主的利益,保证业主与各方的合同顺利进行,避免索赔事项的发生,应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