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交验后服务措施和成品保护措施第一节成品保护措施第一小节成品保护措施一、建立成品保护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副经理成员:施工工长、质量员、施工队长成品保护工作由项目经理总负责,全体成员要以成品保护为己任认真履行职责,大胆管理,由质量员进行监督检查
二、成品保护管理制度1、成品保护小组成员,幢号工长或责任范围工长,以及分包队伍成品保护人员,团结协作,共同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2、小组成员有权对责任操作者,对保护措施给以指导和监督,并维持保护的有效性
3、各道工序认真执行成品保护的有关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质量员要进行监督
4、上、下道工序交接要认真填写成品交接记录
对于不履行交接签字手续,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的人员,项目经理部有权做出处罚决定
5、对于现场内任何破坏保护设施、破坏成品状态的人员以及失职人员,项目经理部对其本人处以50〜100元罚款;对于因破坏成品状态,或不履行保护措施而造成质量事故的,由项目经理部另行研究,严肃处理
6、责任工长成品保护小组成员,在责任范围之外,对发现的问题,均有权制止、纠正,并有权对当事人做出处罚
三、保护措施1、钢筋笼在制作、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变形
吊入桩孔内,应牢固确定其位置,防止上浮
2、在钻孔机安装,钢筋笼运输及混凝土浇筑时,均应注意保护好现场的轴线桩,高程桩,并应经常予以校核
3、桩头外留的主筋插铁要妥善保护,不得任意弯折或压断
4、桩头的混凝土强度没有达到5MPa时,不得碾压,以防桩头损坏
四、奖罚规定1、对于尽职尽责、对成品保护工作有突出成绩者,给予奖励
2、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到位,使成品受到严重损坏者
根据责任轻重,给予处罚
第二节用户服务目标、原则及标准一、目标1、施工阶段服务目标:在工程施工及管理的全过程中,完成对业主的合同承诺是最基本的前提,同时要积极主动、优质高效地为业主进行潜在的服务,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