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企业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件字第【】号签发人:关于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的提议案《对第五章内容实施程序的建议》进行股东书面表决的公告全体股东:为更好地执行《公司章程》各条款之规定,规范股东行为,保护利益,董事会现决定召开临时股东会,向股东会提出《对第五章内容实施程序的建议》(文件后附),提请股东会审议
现就相关内容公告如下:一、会议及表决形式:为节约会议成本,减少集中会议对日常工作的影响,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第六、七章的规定,决定以各股东分散审议提案公告文件,书面签署意见表决的形式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对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二、表决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即本公告在公司网站公布之日)起十五日为会议通知及提案审议期
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为股东书面表决日期,请各股东届时于工作时间到公司总部签署决议文件
三、表决登记:股东到场表决时,应在股东书面表决时间记录单上签字登记,并:1、股东同意通过提案的,直接在会议决议上签字
2、股东表示弃权的,在弃权意见记录单上签字并记录弃权意见
3、股东表示反对的,在反对意见记录单上签字并记录反对意见
股东无法到场签字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力
四、会议召开及决议效力:1、本次股东会临时会议征集到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登记即为有效召开并所做决议有效;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则议案通过
2、公司在签字期期满后十五日内对本次会议是否有效召开及决议情况以在公司网站公布的形式予以公告,股东在此期间内可以书面申请查阅相关记录文件
3、会议决议自决议公告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附:1、《对第五章内容实施程序的建议》2、《2008年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内容预写样本)》3、《股东书面表决时间记录单》4、《股东弃权、反对意见记录单》5、《股东弃权、反对意见记录单意见内容附页》北京燕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