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薪酬管理基础理论.1.1主要薪酬理论概述1.1.1早期的薪酬理论在早期的经济学家的著作中,都或多或少地谈到有关薪酬的一些问题,例如薪酬的概念、薪酬增长的决定因素和造成薪酬差别的原因等等。他们的论述虽未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但是为以后的研究奠定了基础。亚当·斯密是第一个对薪酬进行分析的学者。他认为,薪酬是在财产所有者与劳动相分离的情况下,作为非财产所有者的劳动者的报酬。因此,薪酬水平的高低取决于财产所有者即雇主与劳动者的力量对比。但他发现,一般而言,雇主的力量大于劳动者的力量。因为:(1)雇主人少,团结较为容易,而且当时的法律保护雇主们的利益。(2)雇主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能在对抗中持久。因此在薪酬契约中,雇主经常处于有利的地位。对于影响薪酬增长的因素,斯密认为主要由于每年提供的就业机会都比前一年多,劳动者不够,从而导致雇主们竞相出高价雇用劳动者。斯密进一步分析了决定劳动需求的因素。按照他的看法,对劳动者的需求,必定随着预定用来支付劳动薪酬的资金的增加而成比例地增加,资金增加的原因是生产扩大和国民财富的增加。在亚当·斯密之后,李嘉图和穆勒等人对薪酬理论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李嘉图认为薪酬具有直然价格和市场价格。自然价格是劳动者大体上能够生活下去并不增不减地延续其后裔所需生活资料的价格;市场价格是由劳动市场上供求关系确定的实际支付的价格。他进而分析了影响这两种价格的因素。穆勒提出了一种薪酬基金论,他认为薪酬是雇主拥有的、确定短期内无法改变的基金,他的数量取决于劳动供求关系。劳动的供给由雇用劳动者的人数决定,需求取决于直接用于购买劳动的那部分“流动资本”。在穆勒看来,薪酬由供求关系决定,实际上等于说由劳动人口数与资本数量决定。1.1.2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工资决定理论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工资理论认为工资是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经济现象,工资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态,是在劳动力市场中根据劳动力生产费用和劳动供求关系而形成的。它主要是分析和揭露资本主义工资的剥削实质和运动规律。而有关社会主义工资的理论,严格地说是在1917年“十月革命”胜利,诞生了社会主义社会以后才在实践中创立起来的。当时虽然有关于是否存在社会主义工资这一经济范畴的争论,最终还是趋同于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个人消费晶分配仍需要采用工资分配的形式,但社会主义工资与·资本主义工资有质的区别。认为社会主义工资是社会(国家)在扣除用于社会共同利益和再生产及与生产无关的管理费用等之后,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借助货币形态对劳动者进行个人消费晶分配的一种形式。每个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具有直接的社会性,在社会作了必要的扣除之后,以全社会为分配单位,按照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的原则,由社会制定统一的按劳分配制度,根据每个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质量与数量进行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从20世纪50年代起,一些经济学家与工资管理实际工作者从对社会主义社会现实的客观条件出发,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工资理论应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础上有所改革与发展。至今已有近40年的实践经验,尤其是我国20世纪70年代末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的实践经验,总结出一套较为成熟的社会主义工资理论,其主要内容如下:(重)社会主义工资仍以按劳分配为基本原则,但要借助于商品、货币、价值和市场等范畴来运行。(2)企业是独立的经济实体,所以工资分配应以企业为单位(不能以全社会为单位),企业有工资决定与分配的自主权。(3)决定劳动者个人工资水平的因素不再是单纯的个人劳动量,而是由企业的有效劳动量与个人劳动贡献双重因素决定。(4)工资水平取决于劳动力市场劳动供求状况与经济效益。(5)建立工资谈判机制,工资水平及其增长以及工资构成等由劳动力市场主体(劳动关系主体)双方谈判决定。社会主义工资以上述五点为基点来运行。目前,仍在不断探索如何更好地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现阶段特点的工资理论。1.1.3维持生存薪酬理论这一薪酬理论最初是由古典经济学的创始人威廉·配第提出的,他把薪酬和生活资料的价值联系起来,提出薪酬是维持工人生活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这一见解,后来,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