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甲方(债权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联系电话:办公地址:邮编:电子邮箱:乙方(保证人):身份证:住所: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邮寄地址:邮编:电子邮箱:甲方和乙方以下单独称为“一方”,合并称为“双方”
为担保《主债权合同》(定义见下文)的履行,乙方愿意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主债务人在《主债权合同》和项下对甲方的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所提供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定义除非本合同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下含义:1
1本合同:指双方签署的编号为xx04的《XX供应链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2《主债权合同》:指主债务人与贷款机构签署的编号为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以及甲方与主债务人及其他相关方签署的编号为xx01的《投资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上述合同/协议名称和编号以实际签署为准
3主债务人:XX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本合同中,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5工作日:指除周六、周日和中国的法定假日之外的任何一天
6机构:指法人和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的合称
7法律:指中国任何立法机关、国家机构或监管机构颁布的、适用并约束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一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条例、指令等规范性文件
8元:如无特别约定指人民币元
第2条被担保债务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担保的债务(即“被担保债务”)范围包括:(1)主债务人在《主债权合同》项下应向甲方履行的所有义务、责任
(2)主债务人未履行其在《主债权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责任而给甲方造成的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