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职责任务一、领导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解决治安突发问题,检查、督促下属各单位的综治工作。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三、制订推行单位管理制度,实行依法行政,民主管理。四、认真落实综治责任制和属地管理原则,动员和组织各单位、广大群众维护治安,经常进行防火、防盗、防事故安全检查。五、及时排查调解民间矛盾纠纷,促进公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最大限度消除不安定因素。六、主动协助有关部门监督教育缓刑、假释人员,帮助教育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人员,安置教育“两劳”释放人员,防止重新犯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议事制度一、综治领导小组每季度举行一次全体会议,听取本辖区治安状况和综治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一个时期的宗旨工作,决定综治工作的重大行动,重大事项。二、综治领导小组成员对综治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综治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参与议事。三、综治工作中出现的紧急情况,重大问题应及时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意见。四、全体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召开。五、每次全体会议要认真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或简报),并及时向上级综治机构反映情况。第一、第二综治责任人的职责任务按照上级规定,本地、本单位党政一把手为本辖区第一综治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综治责任人。第1页共12页一、要把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作为第一、第二综治责任人的任期目标之一,第一、第二综治责任人要把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年度工作计划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二、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办公会,分析、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对影响本辖区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和上级统一部署的重大行动要亲自过问,亲自听汇报,亲自抓,亲自督促落实。三、与本单位各部门及下一级责任区的第一、第二综治责任人签订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督促落实到位。四、定期考核和检查下级责任人在“保一方平安”上的工作,并将其纳入干部任期目标管理的范畴和政绩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五、每季度对本辖区的综治工作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每半年综治第一责任人要写一份综治维稳工作述职报告上报区综治办。六、上级综治机构检查考核本辖区的综治维稳工作时,第一、第二综治责任人至少有一人汇报工作,汇报工作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隐情不报。综治办职责任务一、根据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部署,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综治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定期分析本辖区社会治安状况,研究综治工作措施,并提出建议。二、掌握本辖区综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和上级综治部门报告工作。三、抓好社区、单位治保调解组织及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各项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和管理。四、经常督促、检查、指导本辖区各单位综治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执行情况。五、做好综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学校第2页共12页活动。六、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每月月底前,向区综治办上报本月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情况月报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制度一、治安防范工作由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配合,综治办具体组织实施。二、明确重点部位、重要财产的治安防范责任人,落实群防群治措施,预防可防性案件的发生。三、加强单位内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不安定因素,预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四、加强“三口”管理,建立健全“三口”登记制度,落实重点人口的帮教措施,预防重点人口重新违法犯罪。五、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和车辆的管理,定期清查防火措施,预防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六、凡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行政、经济责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由分管领导亲自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