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程管理办法一、总则1、临时工程是整个工程项目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精心设计合理部署,最大限度的为正式工程施工提供便利
临时工程的设置必须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合理部署,同时应满足环保、水保等要求
2、临时工程设计的依据主要有:施工调查资料、招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及施工资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单位等的有关要求
二、临时工程的分类3、临时工程分为大临工程及小临工程
大临工程主要包括:3
1铁路便线、便桥
3汽车运输干便道、便桥
4临时成品厂、材料厂、制存梁场、双块式轨枕预制场等
5临时通信干线
6临时电力干线
7临时给水干管路
小临工程为除大临工程以外的,为工程施工服务的其他临时工程,如驻地建设、汽车运输支便道、便桥等
三、方案的编制及审批4、临时工程施工方案的设计,由各总队(场)在详细进行施工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后上报经理部工程部,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由工程部根据审查意见编写审查会议纪要,并下发至各总队(场)
各总队(场)按审查意见及时修改完善施工方案,并报工程部确认,经总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5、临时工程施工方案一经批准实施,不得随意改变
如确需变更,需书面写明变更原因并重新上报批准
四、临时工程的标准6、汽车运输主干便道及支便道统一采用四级公路标准,主干便道宽度为6
5m,支便道宽度为4
5m;平曲线极限最小半径15m,凹、凸竖曲线极限最小半径100m,竖曲线最小长度20m,缓和曲线最小长度20m,最大纵坡9%,最小坡长60m,路床压实度≥94%,行车速度为20km/h;路面采用30cm厚泥结碎石或级配1碎砾石结构;横向双侧排水,横坡4%;纵向便道全部拉通,并靠近线路
能够利用既有道路的,在原基础上按此标准完善
1便道修筑尽量避开水塘或软土地段,如必须通过时,须进行基底处理
2便道尽量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