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XXX公司工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工会财务管理,促进工会工作的健康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和我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工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XXX公司工会工作委员会和中国XXX公司机关工会委员会
各分行工会可根据该办法,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工会财务管理工作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全国总工会及中国XXX公司的有关财务制度;坚持勤俭节约、为职工服务的宗旨
第四条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合理编制工会财务预算,依法组织各项收入;按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计提和上解工会经费;努力节约开支;加强工会的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真实反映工会财务状况,自觉接受上级工会组织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总部系统和机关两级工会实行经费独立管理和核算,独立开设银行账户
工会财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人审批”的运行体制和经审、报告的监督机制,接受上级工会的检查指导、管理监督和上级、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会)的审查审计
第六条工会财务设会计、出纳、复核岗位,暂由总部计财部费用报销管理处人员兼任,按规定持证上岗,在工会主席(主任)领导下,做好工会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二、预算管理第七条工会财务预算编制坚持“合理计提、量入为出、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在预算年度开始前编制
第八条收入预算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支出预算根据工会工作计划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编制赤字
第九条年度工会预算由工会办公室根据计划财务部工会兼职会计提供的上一年度工会财务收支报表及本年度收入预测数据,结合本年度工会要开展的活动,编制支出计划,拟定预算草案,经工会(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