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心完小2016年上学期班主任考核办法为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教育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班主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三甲街道小学班主任工作职责》精神,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学年度内在岗的正班主任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素养、教育管理、班级资料和附加项目等,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具体考核指标体系参见附件
三、考核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全面考核,综合评定
四、考核方式1、考核工作由学校统一部署,德育处组织安排,各年级段具体组织实施
年级段负责人为各考核小组组长,负责考核工作
2、考核在个人总结自评的基础上,采取与德育处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3、考核实行百分制(附加10分)
五、考核程序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
各年级段长对班主任进行初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德育处,德育处完成对全校班主任的进一步考核
1、个人总结自评:班主任按考核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填写个人自评
(个人自评不计入考核总分,仅作为考核的参考依据
)2、年级段考核
年级段考核领导小组审阅班主任自评材料后,汇总班级内各学科教师的考核意见,并结合学校职能部门提供的有关考核材料(如两项竞赛统计排名、班级博客评比、黑板报刊出等)后,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
3、德育处考核
年级段考核小组将初步的考核结果交给德育处,德育处结合班主任平时工作情况进行第二步考核,确定相应的等级
4、校务组审核
德育处将确定等级的考核结果上交学校校务组审核,经校务会议通过,最终确定班主任的考核结果
六、考核结果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优秀”等级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各年级段班主任总数的15%,70-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余为良好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1)在开展评优、评奖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