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标内容与评标程序(七)评标的内容评标的内容包括:对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审和比较。(八)评标程序及规定1.评标程序评标程序如下:组建评标委员会------资格后审------初步评审------详细评标(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打分)------完成评标报告。(1)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2)评标委员会依据下表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1序号内容要求的履约标准/条件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执行过的等同或超过要求的详情1营业执照独立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资质等级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筑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3财务要求近三年内未出现亏损4业绩要求近三年已完成不少于2个(勘察、设计各2个)建造面积为10万平方米以上高层房屋建筑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为准)5勘察设计周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7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分别配置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1人,勘察分项负责人(勘察分项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分项负责人(设计分项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各1人。8其他要求:1、四川省省外企业还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2、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分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9结论(以上内容全部通过为合格)2(3)评标委员会依据下表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确定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序号项目内容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2“授权委托书”有效3投标文件无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4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5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6结论(以上内容均未出现为合格)(4)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在澄清、修正计算错误的基础上进行细致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部分,可以向投标人书面质询,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澄清,但不得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5)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对进入详细评标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打分,按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计算出的数值即为投标人的得分。依据投标人得分多少确定其排名次序。(6)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写出评标报告,并按顺序推荐出候选人名单,评标报告中包括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废标情况说明、评标标准、方法或评标因素一览表、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决议、评标过程记录表和澄清、说明和询标记录等。(九)若发生并列的情况,按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排名在先的原则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业主自行确定。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