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分包合同项目名称:子合同名称:子合同编号:实施机构:农业部农业行业甲基溴淘汰项目办实施机构委托签约机构(以下简称签约机构):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承包方全称:1
0合同文件1
1实施机构现委托签约机构与承包方签订本合同,承包方与实施机构同意遵守:1)本合同所作规定2)2
2规定的任务书和项目投标书3)本合同任何其它附件2
0承包方的责任2
1承包方应根据本合同条款,提供并完成所规定的内容(以下称服务)
2承包方将向实施机构提供如下服务(见任务书):2
3报告承包方应向农业部项目办提交下列报告
所有报告应依照本合同任务书(附件1)和项目建议书(附件2)的要求和规定进行准备,并依照本合同2
7的规定进行报告的呈送
为了便于项目办了解掌握本合同承包方的工作进展,所有进度报告中应包括详尽说明本合同下完成的所有工作
除非由承包方所提交的进度报告以及/或者得到的其它信息证实承包方的工作取得了令人满意的进展,否则项目办和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将不对承包方按照条款递交的申请予以付款
4承包方要定期向实施机构的项目主任汇报,接受项目主任的指导
5承包方应负责其专家所有种类险别的投保
承包方应负责缴纳其专家或工作人员在本合同项下领取酬金的税金
6合同所涉及款项的支出范围及结余或盈利的相关税金由承包方根据国家相关1法律法规自行处理
7报告和通知的递送所有需要提交的报告和通知应发往以下地址:张艳萍农业部农业行业甲基溴淘汰项目办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2号通广大厦,9001室邮编:100125Tel:(8610)85719635–207Fax:(8610)65389346E-mail:bdpmo@yahoo
7在本合同下,项目实施机构按照任务书的规定,向承包方提供项目实施相关的协议货物(设备和药品),所有协议货物的所有权归国家环境保护部,使用权归承包方,待项目办验收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