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重大事项议事制度为了保证重大事项决策时体现公正公平,保证决策符合工作的需要,不违背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不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制度,按照党政密切配合,加强团结协调,深入调查研究,遵循议事程序,集体研究决策,工作各负其责的原则,确保落实到位
一、基本原则、党政主要领导思想上相互沟通,感情上相互融洽,工作上相互支持,引导领导班子集体做出科学决策
、重大问题决策前党政领导带队或组织有关科室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提出方案,认真论证后提交领导班子子讨论;决策时力求统一思想认识,注重对少数不同意见的研究,既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又不急于以微弱多数通过;决策后及时进行工作部署
二、重大事项议事范围重大事项议事范围主要包括:()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财务预算、决算方案;()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经费的分配、使用以及工资福利分配方案;()内部机构的改革和调整;()中层干部的轮岗、选拔、奖惩和管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2/3()方案的出台、实施和完善,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废除;()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工作及群众组织方面的重大问题
三、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提出预案
预案通常由相关科(室)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提出拟决策的重大事项,拟定初步方案后交分管的党组成员提出,特别重大或比较复杂的、敏感的事项,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决策预案,待党组书记审核同意,提请党组会讨论决定
凡涉及财务支出、干部选用、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时,党组成员要带头搞好调研,充分听取和采纳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从实际出发,用事实说话
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一般提前至天发给党组成员,以便预先熟悉情况准备意见
除干部任免事项外,尽量避免临时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