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金东区年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储备指南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农业领域“机器换人”、“设施增地”工作,根据浙江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金华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农林项目管理办法及金东区现代农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金东区实际,现就年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申报要求如下:一、申报对象和条件金东区范围内具备项目建设相应的经济能力和开展相关试验示范的技术能力,具有相应的生产、建设用地和设施,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且能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和其他各类农业经济组织
二、建设内容(一)设施农业建设、建设内容
标准钢架大棚(含单体钢架大棚、连栋钢架大棚、玻璃温室)
2、建设标准
《按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公布-年农机购置补贴设施大棚及玻璃温室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的通知执行,如省市有新文件规定出台,按新的规定执行
3、起补面积
单体钢架大棚集中建设平方米起补;连栋钢架大棚集中建设平方米起补;玻璃温室,水稻育秧中心起补面积平方米,其它产业育苗中心起补面积平方米
4、为鼓励做大做强,扶强扶优,培育我区农业设施亮点,对用于粮食、蔬菜、水果、花卉等金东区农业主导产业2/7生产的连栋钢架大棚优先安排
(二)农业“机器换人”建设1、农机化服务中心建设
包括粮食烘干中心、农机维修中心、秧苗培育中心建设和能力提升等,达到基础设施和安全设施完备、服务能力较强、社会效益突出,提高粮食品质,确保丰产增收的要求
烘干中心批处理能力不小于吨
2、农机农艺融合示范点建设
开展机械化、轻简化、集成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试验示范,探索合理生产模式,形成标准化作业农艺技术和操作规范,示范带动区域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和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
在粮油产业方面,结合农艺技术要求,开展粮油机械化种植收获、高效植保等关键环节的装备引进和技术试验,满足粮食生产稳产要求的试验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