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长宁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水平与依法规范办学》评估指标(试行稿)指标评估内涵分值一级二级三级一办学水平100㈠行政管理301
机构管理校长(法定代表人),专职,经审批机关核准,持有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定期参加继续教育,依法履职
机构行政管理制度健全,内设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合理,机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切合实际,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行政人员考评内容具体,记载完整、翔实,考评与奖惩挂钩
机构文书档案、电子档案等资料完整、翔实,分类合理,按年度规范装订
师资管理定期组织教师参加教研活动、师资专题培训和继续教育,活动质量高,记录翔实
定期进行教师考核评价,考评内容具体、记载翔实,考评与奖惩挂钩
教师业务档案有专人负责,一人一档,资料完整
10㈡教学管理453
教务管理配备符合具备任职条件教务管理人员
教学管理制度、教研活动制度、教师管理制度、班级管理制度健全,有创新,执行有力、有检查、有效果,记录翔实
开设课程使用教材规范,自编教材经审定
教学计划、教学进度等教学文件齐全
建立符合本校课程实际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教学质量监督措施有力,有效果,有详细记录,效果明显
学员管理学员基本信息、培训信息和考核信息完整,学员或家长评议有汇总、统计、分析,定期对班务工作进行考评;以教学班开展教学活动的,应设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班级管理手册》填写完整、翔实
教学效果有一定的办学规模,学生出席率95%以上;学生、家长满意度高;课程有特色,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10㈢资产管理256
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健全
独立建账核算;账册、报表、凭证齐全;做到账账、账表、账物相符
年初有预算,年末有决算;经费使用规范,费用报销手续完备
收取的学费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收取代办费的,期末有核算清单并清退
资产管理按所有权登记造册,有专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