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第十二中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线下测评实施细则根据《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测评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为规范和指导我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测评工作,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指南》,结合我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线下测评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线下测评坚持“以评促学、以评促用”原则,通过在全校开展“一师一优课”活动,进一步增强我校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建设一支善于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形成一套覆盖各学科的具有我校教学特色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线下实践测评小组1/8学校成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线下测评”领导小组,由李向荣校长任组长,黄福莹副校长任副组长,常亮、刘高堂、单亚玲、柴宏琳组员,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作
教务处负责组织与指导教师“晒课”,确定“优课”开发体系和评选标准,承担业务培训、应用指导和评选推荐、落实“晒课”培训等相关工作
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线下测评小组,负责对本学科所晒的课进行指导和评阅,分享优秀的教学案例,引领网络研修和互动研讨
信息技术组负责具体实施,做好网络和平台支撑服务,提供活动的组织条件保障工作;为教师创建“优课”的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帮助教师做好、晒好“优课”
三、教师学习要求与考核评价标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线下实践测评由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基本考核和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制作、说课、课堂教学
总分为100分,其中信息技术应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