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教发[2015]97号关于开展宁城县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中小学生艺术节目、作品展演及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各乡镇总校、县直中小学、幼儿园: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5])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内蒙古自治区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内教体函[2015]1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推动我县艺术教育的发展,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经研究,决定开展宁城县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中小学生艺术节目、作品展演及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阳光向上、健康向美的情怀。促进学校艺术教育改革的发展。二、活动的主题及原则此次展演活动的主题为“阳光下成长”。以育人人为宗旨,面向全体学生,让学生积极的参与到活动中,受到良好的艺术教育和熏陶为原则,积极开展组织此次活动。三、活动安排(一)、五月二十五日至六月五日期间为各总校、县直中学、幼儿园组织展演阶段,根据各学校上报展演的时间(各学校将展演时间上报体卫艺幼股邮箱)对部分学校的展演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工作。(二)、在展演期间各学校组织专人评选出优秀节目、艺术作品进行表奖。并上报教育局体卫艺幼股(文艺节目要录制成光盘),将组织专业评委教师进行评选,推荐优秀节目、艺术作品参加赤峰市评选和展演活动。四、具体要求(一)、各单位将优秀文艺节目(光盘)、艺术作品务于2015年6月15日前上报教育局体卫艺幼股。(二)、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按《内蒙古自治区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文案》规定及要求报送。附:1、内蒙古自治区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有关项目要求2、内蒙古自治区第五届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方案3、内蒙古自治区第五届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宁城县教育局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