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幼儿教师如何依法执教摘要: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是全部教育过程的起始阶段。当今,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从而对幼儿教育给与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想要我们的幼教真正做到“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依法执教是重要前提。本论文从自身出发,从5个方面论述了“作为一名幼儿教师,如何依法执教”的问题。关键词:幼儿教师依法执教幼儿权利对于幼儿教师而言,“学法守法、依法执教”是指幼儿教师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学法守法、依法执教是幼儿教师从事教育活动的先决条件。其基本要求是:自觉学习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现依法执教,那就要在教学中做到依法执教。1、掌握有关的教育法律法规我国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方方面面的法律法规很多,而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并不多,屈指可数只有七部法律。它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你一定要对这些法律有所了解,因为其中有许多权利、义务的规定是与你密切相关的。此外,还有两部法律与当教师的你有关系,也要引起你的关注,这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当然,这决不意味着对其他法律法规的无知与漠视。2、加强自身师德建设。师德是教师必备的基本道德素养和职业要求,是一种有感染力的品行,是一种自觉内化的高尚情感。自古以来,师以德为本,育师先育德。所以一名合格的教师,既是一名合格的传道、授业、解惑者。幼儿教师是人生的第一位启蒙老师,是第一开智者,是教幼儿如何做人的先行者。我们老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他们,我们是幼儿效仿的榜样,所以,我们幼儿教师必须正人先正己,加强自身世界观的改造,不断提高自身的师德修养。幼儿园的幼儿可塑性大,模仿性强,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回对他们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甚至可以说,幼儿教师的道德水平,决定着幼儿的道德水平。因此,我们做幼儿教师的一定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时时处处给幼儿以楷模之影响。日常工作中注重自身的修养,做到文明、礼貌,善于与人合作,待人真诚,有耐心、不急躁,谈吐文雅,朴素,活波大方,端庄、整洁,诚实有自信,表里如一,动之以情,以情育人,晓之以理,以理塑人。从学习幼儿园的纲要的同时也有一定感触。对待孩子不体罚,不变相体罚等变相体罚包含有罚站、辱骂孩子、威胁孩子等等。相对而言,罚站是教师普遍采用的一种体罚方式。从学生习以为常的表情来看,罚站绝不是一种偶然现象。有教师认为:我既不打学生耳光,又不拉学生头发,更不殴打学生,罚站学生,根本不算体罚。罚站这种教育方法,学生虽然最能看懂,但效果甚微。而羞辱孩子,不仅伤了孩子的人格和自尊心。更容易让孩子对学习失去兴趣、对学校产生害怕的感觉,甚至是排斥来园上学等。而威胁孩子的行为更是让孩子产生了反感心理,表面上学生感到无所谓,内心却是非常痛苦的,势必会造成学生各种反抗心理的产生,给学校教育带来负面的影响。体罚和变相体罚不是师德问题,是心理疾病,只有心理健康的教师才能修炼高尚师德。3忠于职守,为人师表。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是师德中基本要求。转化为教育行为,就是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要把幼儿当作自己亲密的朋友,允许幼儿犯错误,尊重幼儿的话语权,控制自己的情绪,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始终微笑地面对每一个孩子,陶冶幼儿情操,丰富幼儿知识,开阔幼儿视野,模范遵守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完全符合社会主义的法制要求,培养好祖国的下一代我国古代教育家说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就说明身教重于言教。尤其是幼儿可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