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镇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镇村卫生服务能力及科学化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农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根据市政府办《关于推进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X政办〔X〕16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以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将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全县基层卫生服务科学化管理,合理规划和配置镇村卫生资源,优化健康服务,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按照区域卫生规划,以镇为单位,镇卫生院为主体,村卫生室为基础,实行镇卫生院对辖区村卫生室的机构、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工资按月发放、工作绩效考核、完善医养保险制度;坚持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的“五个统一、三项制度、两个独立”的一体化管理新模式(简称“五三二”新模式),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管理规范、效益最佳的良性运行机制
二、机构设置和职能定位(一)镇卫生院
合并镇卫生院与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组建成立“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保留“镇卫生院”牌子,加挂“镇健康教育中心”的牌子
结合实际,在内部实行“一院两中心”(医疗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运行模式,接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镇政府双重管理,其领导干部由县卫计局征求镇政府意见后任用
镇卫生院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职能
负责提供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基本医疗、中医、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综合服务
(二)村卫生室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有一所村卫生室
撤并了的行政村根据群众就医习惯和实际需要也可保留卫生室的机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