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方法步骤根据《新任中管干部档案整理细则》修订稿进行介绍
整理的第一个环节是鉴别,也是对准备归档的材料进行审查,甄别材料的真伪,判定材料的保存价值,确定其是否属于归档范围,是否符合归档要求
鉴别工作的内容包括归档材料是否办理完毕,是否对象明确、齐全完整、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对经过鉴别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转出、退回、留存、销毁等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除了鉴别以外,一般来讲,整理工作包括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装订五个步骤:第一步,分类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根据其内容特征分为十大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
包括以反映干部本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材料
主要有:1988年、1999年两版履历表,参加工作后填写,填写1999版可以填当前时间,填写要规范,前后一致,培训两个月以上的填写,需在四类中有材料
还要有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归此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自传材料包括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自传材料的归类,应该以内容和用途为依据,不能单纯按名称归类
一些以自传为主的履历或简历表也应该归在第二类
第二类中新增加了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
包括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对干第部德能勤绩廉进行调查、评价的材料
具体有: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青海省95年度开始考核)每年需归档,援青、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学校、党校学习纯属鉴定不带成绩的各类鉴定(带成绩的归在第4类中);调任时审计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后备干部登记表
类: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