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罗马人的法律三、罗马人的法律制作人:刘荣欣广义的罗马法指通行广义的罗马法指通行于罗马统治的整个地中海于罗马统治的整个地中海世界的法律制度
世界的法律制度
习惯法诞生↓成文法公民法发展万民法自然法(观念)形成体系罗马法《民法大全》人们接受并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的行为规则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
习惯法从罗马建城到共和国建立之初,罗马人主要依靠祖辈传承下来的习惯法来调整社会关系
贵族垄断了立法权并随意曲解法律以欺压民众,广大平民对此强烈不满,他们极力要求制定成文法来保障自身的权益
公民法与万民法公民法: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前509-前3世纪中叶)万民法: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东罗马帝国国王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该法典对西方文明的影响被认为仅次于《圣经》,其基本思想和原则已融入西方乃至世界各国的法律中
领略罗马法的博大精深,如对证据、公正、思想自由和契约精神的肯定
任何人在缺席时不得被判罪
同样,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
”(如译为“宁可漏网一千,不可枉屈一人"可能更体现此原则的思想)任何人不能仅因为思想而受惩罚
罗马共和国的疆域罗马的历史公元前八世纪中期罗马城公元前509年罗马共和国公元前27年罗马帝国公元1-2世纪成为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395年帝国分裂为东西两部分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三、罗马法的主要内容罗马法广义:通行于罗马帝国境内的全部法律制度形式成文法整体结构公民法万民法习惯法《十二铜表法》《民法大全》自然法《十二铜表法》[公元前5世纪中期]阅读下列材料:第5表: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
第7表: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第8表: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到同样的伤害即同态复仇而"毁伤其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