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实验中学教师评价条例指导思想为提高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水平,相对公平、公正地评价教师工作,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此细则
一、职业要求:(10分,校长办公室为主评价)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遵守国法校规和教师职业道德,顾全大局,服从分配,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积极进取,认真履行“教师十不准”,可得10分
1、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如体罚学生,打架骂人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或学生家长举报经查属实,值星教师和值星领导发现并认定的),扣5分
2、未履行请假手续、不参加集体活动(如政治学习、升旗仪式、教学展示、教学大奖赛、听讲座等所有学校通知的活动)一次扣1分,事假一次扣0
请假需提前开具请假条到教导处或办公室,代假或口头、电话请假无效(特殊原因除外)
学校实行规定时间内签到,每月公示
二、年级组常规管理:(30分,年级组制定细则并进行评价,按月上报教导处)1、常规教学管理(20分),包括备课组活动、教案、上课、作业、辅导、命题、考试等方面
备课组活动归于年级组管理,须有活动计划、记录,不允许虚报材料,一经举报并核实者,学校将配合年级组视其情节给予备课组长相应处分
教导处配合年级组、教研组做好教学突击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及时通报
年级组在学年末组织组内全体教师参与自评和互评,由教导处、年级主任、教师代表共同监督将结果上报学校
2、校委会评价(10分),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年级主任根据平时值班期间检查的情况和教师的综合表现在学年末给全体教师给予评价
如教师在本学年出现重大教学事故(依据《阜阳市教育局关于教师违规处理办法的暂行规定》给予认定),则该教师的评价得分不得超过5分
三、工作量:(10分)凡是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的均得10分
超课时的,每超1节加0
校级领导和中层领导凡兼职带课的工作量减半
满课时量见下表语数外物化政历生地音体美信心1文学语理学治史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