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庆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婚庆企业)新郎:联络人:新娘:地址:地址:联络电话:联络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次婚礼庆典服务的详细状况,甲、乙双方在遵照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婚礼庆典基本状况举行时间:年月日时分
举行地点:市酒店厅婚宴共桌
第二条服务事项及酬劳详见婚庆服务协议补充协议
第三条付款(一)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按所选约定事项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元
(二)如选择婚车使用项目,则试妆、婚礼主持人会面、筹划完毕后付总价款的60%即人民币元
(三)完毕婚礼后结婚当日付清所有款项的10%的即人民币元
(四)如需增长服务项目需另订补充协议,价款需所有付清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四条乙方义务乙方应严格遵照本协议的内容,按照双方约定的程序规定,安全、有效、及时地完毕各约定事项
第五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准时支付各约定事项的价款
如逾期的乙方可规定甲方支付每天3%的违约金,每期协议付款逾期超过10天的可视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规定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同步根据所导致的实际损失,规定甲方予以赔偿
第六条不可抗力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导致的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需承担责任,但该方应采用必要的措施以减少导致的损失
第七条协议权利义务的转让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经甲方同意后,可将本协议中乙方的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如该转让使甲方遭受损失的,该实际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婚庆当日的拍摄资料乙方可作为企业资料保留使用,如甲方届时有异议需书面提出,乙方即停止使用
第九条任一方如单方面无端终止本协议或单方违约,应按照协议总价款的30%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签订协议后假如波及到甲方没有向乙方告知酒店有进场费的,所有酒店波及的费用有甲方承担与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