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协议甲方:xxxxxxxxx服务中心(如下简称“甲方”)乙方:(如下简称“乙方”)在同意共同遵守《上海市社会化居家养诚实行方案》的前提下,就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事宜到达如下协议
乙方在本协议上签名即视为乙方已知悉并理解本协议条款,并同意受其约束
第一条乙方符合《上海市社会化居家养诚实行方案》中规定的居家养老服务资格条件且自愿申请并同意甲方安排服务员为其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若乙方不符合资格条件,甲方将有权停止或拒绝提供服务
第二条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老人,乙方应自觉遵守
在服务过程中,若出现乙方规定或变相规定服务员为乙方以外的其他人员服务时,服务员视状况有权拒绝或停止服务
第三条服务员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详细工作内容:协助老年人打扫卫生、洗衣、做饭、购物等基本生活服务;协助老年人就医、煎药、康复等基本护理服务;陪伴老年人聊天、散步、心理疏导等精神慰籍服务
第四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私自增长第三公约定以外及与居家养老服务严重不符的劳务承担,甲方对此保留停止服务的权利
若乙方不满意服务员提供的服务,乙方有权申请调换服务员
第五条服务安排:甲方将按照“定服务对象、定服务项目、定服务时间、定服务地点、定服务人员”的“五定”方式,为乙方安排持有《健康证》等有关证件的居家养老服务员为其提供服务,如甲方本次安排的服务员不适应乙方的生活环境,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调换服务员
第六条服务费用:(一)根据乙方填写的《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登记表》,乙方符合《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原则》,属于_____________类型,可享有每天________________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所需劳务费由政府每小时补助_________元
(二)乙方有义务在每个自然月的最终一天或服务停止当日对的填写《居家养老服务凭证》,并按照当月实际服务时间,准时向服务员支付___________元/小时的服务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