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重特大排水事故应急预案1
1目的为加强对青岛市突发重特大排水事故应急处置的统一组织和指挥,预防重特大排水事故的发生,合理调配抢修抢险的人力、物力资源,明确青岛市重特大排水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抢修抢险工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尽快消除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社会影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排水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统一指挥、各方协调一致的原则,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对重特大排水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青岛市的安全和社会稳定
3工作原则1
1政府领导原则:市政府全面领导重特大排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紧急情况下统一调动全市有关部门的力量和资源
2属地为主、专业处置原则: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紧急情况下重特大排水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排水专业力量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排水设施的抢修抢险工作
3分工负责原则: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别负责其主管范围内重特大排水事故应急抢险工作,力量不足时可请求青岛市重特大排水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支援
4以人为本原则:在处置重特大排水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保证居民生命安全和国防安全
5快速反应原则:保持快速、高效、畅通的通讯联络,快速反应、快速处置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重特大排水事故对社会经济和稳定造成的影响
6常备原则:青岛市重特大排水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做好应急抢险人员与物资的常备工作,确保本预案的顺利实施
4适用范围发生在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范围内,需经多个部门、单位联合行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方能有效控制事态扩大的重特大排水突发事故,并